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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化只看就好请不要给热度不要关注,日汉化的一律拉黑
三次现允不扩列/BG/GL/阿德尔海德·茨温利小姐的唯粉/本命雪绒花dover普洪/坚定女性中心/中立只吃亲情/天雷骨科/天雷普奥右奥右耀右法,对家别来

[EE三周年&诚挚日纪念][第一部第一章] 迷雾之森01(弗朗西斯×罗莎)

第一部的设定还没有具体定下来,先简单写一下:

弗朗西斯:著名珠宝商(原型卡地亚)路易·波若弗瓦的第二子。本来过着潇洒的贵公子生活,一夜之时突然面临了因无心经营家庭生意的兄长弗朗索瓦卖掉了伦敦分店,祖父身体转直下引发的种种危机。

罗莎:女王唯一的女儿,英格兰公主。亚瑟的姑母。

奥莉薇娅:公主的女官,莱因斯特公爵的女儿(所以她是爱尔兰人,红发蓝眼就是凯尔特人的标志嘛)

第一部是法中心的故事。看过第三部的就知道弗朗索瓦丝是弗朗西斯与奥莉薇娅的女儿,在未发布的《Tiara IV》(本里有)里罗莎与北美双子都有露了个脸,在第四部《La fête du muguet I》里明示了罗莎后来就是琼斯夫人。真·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却忽然忘了是怎麽样的一个开始。第一部有超多坑要填我真的想弃了

搞完合志后对同人的兴趣已经不大了,大半年没写了,不过腿肉纪念还是不能鸽。挣扎着写出来了!写了三年的英法娘,终于写到了法罗莎!终于启动了第一部!还是很激动的!虽然前几天自己都没get到他们的嗑点在哪,现在好像有了那么些感觉了。希望老粉们能多多评论~~~~(>_<)~~~~不然我真的要弃了


帝国历593年

加拿大 爱德华王子岛


“殿下?”

“罗莎,罗莎……”

她睁开眼,看到一双鸢尾色的眼睛。

“Baguette Prince?我还是在做梦吧……”

这双眼曾经千万次出现在她的梦中,再睡一会好了。她又闭上了眼睛。

“喂,不要睡啦!”

弗朗西斯把手中的东西放到地上,蹲下身子轻轻握住了她的手腕摇着,她不自觉地往热源靠去,闻到他身上青苦的木质苔藓香气,掺杂着轻微花香。

突然她整个身子腾空而已,还未等她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身体已经到了沙发上,她被温暖柔软的羊绒包围,还带着他身上的香味。

他刚才是抱了我吗?他就那样一转身,门就像魔法一样打开了,他拿起了搭在摇椅背上的披肩把我围住,然后嗖的一下又转到了另的地方去了……为什么他的一连串动作就像芭蕾演员排练过上百次那样丝滑流畅?他居然这么有力,这样地就轻松把我抱起来了?

一杯散发着佛手柑香味的热红茶放在了她的面前,浓密的奶泡上点缀着少许干玫瑰与薰衣草。

“殿下,不好意思,这儿只有伯爵袋茶,先暖和一下。不过是为你特制的噢~”

“London Fog?好甜!但……不坏。”

“多放了一份香草糖浆,你现在需要糖份来补充能量。”

他的声音从玄关处传来,他把他们的大衣仔细地挂了起来,披上一件真丝的和式长袍。墨绿底上印着金色佩利斯花纹,他显然很喜欢这件衣服,不忘在穿衣镜前欣赏着它长长的后摆。

活像只孔雀。真正高雅的绅士才不会穿这样花哨的晨袍呢!她腹诽着,这只孔雀已经翩然来到了她的身边,把他整个身子慵懒地埋到了紫红色马海毛丝绒沙发的一堆靠枕里,枕上有各种羽毛缤纷的鸟儿。

强烈的倾诉欲快要冲破他的脑际,他需要一点缓冲使自己冷静下来。他远离尘世独居在此,与灵感女神耳鬓厮磨,但是她已经有一段日子未出现了。他告诉自己应该试着享受自然与孤独。少女的气息与体温唤醒了他体内对人群的渴望,他迫切地想离开这儿回到他熟悉的社交圈中去,告诉人们他在这儿每天是如何简单朴素地生活的,他审视了自己所有的作品与他二十年来的人生……不管来者是谁,目的是什么,他都想牢牢抓住,聊个三天三夜。

刚才的一幕依然让罗莎窘迫不安,她等着他来打破这尴尬的沉默。他是个极佳的聊天对象,有他在的场合从不冷场。而他给自己倒了杯干邑慢慢地啜饮,专注到好像忘记了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存在。她无数次设想过他们的相遇:只是偶遇罢了,她会平静地问他,波若弗瓦公司是否真的如传闻中的一样马上要把巴黎总部的业务也出售?消失在大众视野里的他这段日子过得怎么样?什么时候回巴黎?或许交谈的内容不是这些,他总是主导对话的那个人。但可以确定的是,她依然保持着她的矜贵。可是没想到会是这样——他头发变长了,生出了胡子,脸颊的线条硬朗了,不再是那个性别模糊的美少年了。即使在远离都市的林中小屋,他还是这般气定神闲像个高贵的王子——他虽出身优渥但并非什么王子,她的兄弟们才是王子。而她看上去一定糟透了,像只冻得瑟瑟发抖的流浪猫,被他抱进屋里用一杯美味的London Fog救活了。


“殿下,您怎么会在这里?”

“只是因为想见你。”


若他这样问,便这样答。她想,既然已经打算选择另外一种生活,那么抛下她与那可怜的、毫无意义的矜持又何尝不可?她现在在干什么?怎么那么像一百年前的小说中写的那样,一个对枯燥婚姻生活失望透顶的少妇抛弃一切追随一个偶遇的英俊浪子?

不,这里以她祖先的名字命名,她只是来巡视她的领地而已。想到这里她理了理头发与衣服,挺直了脊梁。

“殿下,我刚才无意冒犯您。但天气这么冷,我不想明天的头条新闻是《英伦白蔷薇王子岛香消玉殒》……”

“我只是迷路了而已……好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森林里突然起了雾,所有的信号都中断了。我还以为自己会葬身在这林海之中了。”

他并没有问她为何而来,她却很认真地在解释。

“因为这里海拔高了,温度也变低啦。并没有什么魔法,这房子周围两公里的信号都屏蔽了。有些人急吼吼地找我,我只需要对他们说,‘对不起,我并不是不回复您,只是山上没信号。’”

六角的碟子和杯子绘着香槟色玫瑰,是赛弗尔。她把视线从杯碟上移开,转而打量着这间屋子。

“这里可真雅致,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又一样。”

“多谢您的赞美,这里大部分是祖父留下的,我只是做了一些细微的调整。”他指了指墙壁,墙上绘有一颗枝繁叶茂的石榴树,结满了果实。“他坚信石榴能带来好运与灵感,殿下能不能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

她起身仔细观察这些漂亮的壁画。石榴树的左边有一只美丽的鸟儿。肯定不是这只鸟,她很快发现了一颗与众不同的石榴。她小心的触碰着它开裂处露出的果实,每一颗都饱满晶莹,诱引着人们去品尝它的甜美多汁。

“这是你嵌进去石榴石吗?”

“没错,我这几天完成的。”

“亏你想得出来。”

“请看这个,也是我亲自完成的。”

粗犷的餐桌由原木拼成,桌上有一小盆用金丝串成的宝石花,东陵玉的花盆边上镶小珍珠。

“真可爱啊,你可真有一双巧手……”

“噢,我说的不是那个,是这张桌子。不过那个也是我做的。”

“你居然会做这种粗活吗?就不怕伤到你那漂亮的手?”

“那也没办法。住在这种地方,自然很多事情都得自己做。”

“你在这里住了多久了?”

“夏末来的,四个月了吧。我每半个月去镇上一次,采购一些生活必需品,收发下邮件,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让家人们知道我还活得好好的。”

“一直一个人吗?”

“偶尔也会有朋友来拜访我,他们以为我只是心血来潮而已……他们不能在这种地方呆着超过一天,这儿连网络都没有,现代人怎么可能受得了这样的生活?”

“毕竟波诺弗瓦家的二少爷热爱纵情享乐是出了名的。”她看了看没有信号的手机,“那我是不是没必要给它充电了呢。”

“这可不行,您身份特殊。”

“放心,我不会给你带来麻烦的。我已经把备用的号码留在了合适的地方。”

“您总是这样小心谨慎。”

“不然公众又会痛批我们这群寄生虫动用公众资源,浪费纳税人的钱……”她撇了撇嘴,“还有,这儿也没有别人,不要对我用敬语了,就叫我罗莎好了。”

“出逃的公主被女巫施了魔法,变成了一只可怜小猫咪,被困在迷雾森林里……我得把这个记下来,”他走到写字台前写了起来,“你可真像一只小猫一样轻啊。”

“那是因为你长大了!”他转眼间就长出了胡须与喉结,声音变得低沉磁性,而她却没有半点成熟女性的风韵。

“……小猫咪她呀,又冷又饿。幸运的是,她被路过的王子解救了……王子把她抱在怀里温暖了她。”

“……于是她打算留在王子身边报恩。可惜她不会做饭,还差点把房子给烧了……”

“留在他身边并不是因为报恩什么的,这位王子虽然徒有其表,不过料理手艺还不错。”

“虽然故事进行到这里还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互相喜欢——但童话里王子与公主相爱不是理所当然么……”

“两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可太无趣了。应该这样写——公主发现这个王子并不是真的王子——”她瞪着他的绿袍子笑出了声,“只是只自恋的孔雀精!于是她继续寻找她的王子,她翻山越岭寻遍了整个大陆都没有找到,于是她来到了大洋彼岸……她找啊找,终于发现了一位勇敢的骑士……他们并肩作战打败了女巫……”

“等等,那这个童话里没有爱情吗?”

“那便让王子与骑士相爱好了!”

“原来你也是个同人女……然后结局是,他们在王宫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吗?”

“王宫里举行的盛大婚礼,”她冷笑道,“都与爱情无关,而且大部分以不体面的离婚闹剧收场。”

“被你这么一搅合我根本写不下去了,不过我很倒是想看看这个童话,由你来写的。”弗朗西斯笑着合上了本子。

“噢,不要当真,全是随口胡绉的啦。”

她看到封面上手绘的花体F字母,不由得感叹道:“这可真漂亮,线条真优美。”

还没等他得意便听到她说:“我是说,这对粉晶制的墨水瓶。下次你也给我写信好吗?”

“一想到信件有被第三者一本正经地录到档案馆里的可能,便不想写了。”

“噢,现在并没有这个岗位了,给我们留下厨子和守卫就已经很仁慈了。你知道,我都得身兼数职,不但是Mama的秘书,还是她的备用司机……”她抬了抬眉毛,语气夸张地说。

“为什么一定要下次呢?”

他抽出了一本空白的本子,用钢笔蘸了祖母绿色的墨水,写下了一个花体R,又在边上装饰上了玫瑰与花纹。

“这是阿诗的水彩纸。我买的最大张把它裁开再装成这样的本子……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伦敦的玛丽皇后花园,你和奥莉薇娅在玫瑰园里水彩写生,你们一个穿着白裙,一个穿着红裙……”

“怎么会不记得!那天的我也睡得迷迷糊糊,突然看到玫瑰花丛里出现一个精灵般美丽的人儿。我真以为你是玫瑰花的精灵呢。谁知道你现在变成了这副模样。”

“好过分~我现在不美了吗~~”

“变成了一个大叔。”

“那时候你们总是形影不离。”

“我已经成年了,我不想、也不能一直都依赖着她啊……”

胡桃木的书桌上摆着水彩颜料、画笔,还有波若弗瓦的墨水瓶、金笔和被誉为“钟表史上的奇迹”的神秘钟。书架上有好几本手工装订的水彩薄。桌上摊着一些设计稿,还有植物和鸟类的速写,水彩风景。

“设计稿也是手画的吗?”

“之前是都直接用软件建模的,把无用的社交去掉后自然有有大把时间慢慢来画。”

“还有,黑客无法侵入纸和笔。宫中有些神秘的房间也没有信号,它们还保留着几百年前的样子。”

他从一沓水彩薄里随意拿出了一本,“这些都是设计稿。”

“天啊,每一件都美得如此惊人!”

“还有很多呢……一时半会看不完呢。”

“你的灵感从不中断吗?”

“很遗憾的是,她已经有段时间没来找我了,”他擦了擦书桌上的灰,“我没有考虑过谁会来为它们买单,没有考虑过成本,没有考虑过谁会来佩戴它们……甚至材质都可以不是贵金属与宝石。”他耸了耸肩,“品牌越知名,对你的限制也就越多。若去设计部工作,我可能会一件合格的作品都交不出来呢。”

“嗯?我还记得当时报道的标题都是什么《珠宝世家出身的Z世代时尚明星》、《设计师颜值天花板》……他们说你无论是做模特、还是摄影师与插画家都是那么出色……”

“饶了我吧!那都是一年之前的新闻了。这些对于我来说就是玩儿而已……我不喜欢被命题,我也没有什么所谓的职业目标和规划。《最美马术公主》,媒体捧你的原因是什么,你再清楚不过了。”

“我从刚才就一直想说……你还戴着这枚胸针呢。”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便凭它认出了我。”

“因为它是独一无二的。”

“我很喜欢这块祖母绿,它的绿很特别,非常浓郁又因为带了些蓝调不会俗气。”

“是的,我第一眼在Bapu Bazaar(斋浦尔最著名的珠宝市场)看到它便让父亲买下它。后来说要为你的生日定制一枚胸针,我马上便想到了它。也只有你衬得上它。”

“你怎么会想到把它做成爱德华风格的呢?毕竟不是每个女孩都会喜欢古典的款式。现在没有人会穿着爱德华式的拽地喇叭长裙,把腰勒得喘不上气。”

“其实它配不上你们的盛赞,它只是我拙劣的模仿而已……那个暑假我去了日内瓦的波若弗瓦典藏室,那里搜集了散落在全世界的波若弗瓦历史作品。一百年多前,我们直接从俄罗斯帝国的铂金矿中获取原料,使之成轻盈的钻石嵌托。那是一次珠宝的革命,从此铂金才开始大师运用在珠宝上。我惊讶于一百年前就能把珠宝做得如此优雅轻盈,想必很适合一位小公主。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公司的经营第一次有了兴趣,开始研究它的发展史。”

“说起来,我应该整理一下先人们的信件写个回忆录什么的,若有一天我没了经济来源,可以把家族的故事出版。比如说,祖父曾经在日内瓦湖畔和我说过,有一次,他在白金汉宫等待接见的时候睡着了,醒了之后才发现叫叫醒他的人正是王太后……”

“我们的渊源可以追溯到那个时候:曾祖父为你们颁发了“国王委任状”,称你们为‘国王的珠宝商,珠宝商的王国’……我不得不说,你们那个年代的设计比现在美得多。”

“是的,当我发现我根本不可能超越前人后我便开始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了。”

“比如我在16岁成年礼在夏洛特女王舞会上戴的那条,切割水晶包裹的气溶胶项链?”

“那也是我抱着玩耍的心态来设计的,完全没想到会被你接受。”

“公众总是很苛刻,在你兢兢业业地达成他们的期待时却发现他们的喜好是那么多变。巴黎的高级时装曾是法兰西的骄傲,在六十年代却突然变成了众矢之的。青年人向伦敦看齐,玛丽·奎恩特把裙下摆提高到膝盖以上四英寸,年轻人们突然发现自己可以凭个人喜好着装而不是传统。改革与传统并非总是矛盾的,这也是我们的生存之道。”

“你总是这样让我意外。”他注视着她祖母绿色的眼睛,“我总是以为自己是完全自由的,而你……与我完全相反。”

“你是不是想说,你可以活得随心所欲,而我是个任人摆弄的洋娃娃?的确,我一直非常、非常羡慕你。”

“不不,并没有什么绝对的自由。我也已经不再是随心所欲的年纪了。我现在突然很羡慕你——”

“你永远把你肩负的使命放在第一位。而我,却总是想逃避责任。”

她的心跳砰砰直跳,她来寻他,并不是因为少女肤浅地爱恋。他一定会理解她,给予她精神上支持,这对她意义重大。

一百年前,大英帝国还统治着全球近四分之一的地区,波若弗瓦在伦敦新邦德街175号开设了英国的第一家店铺。那是帝国的国王爱德华七世引领的,以他名字命名的,梦幻而又美好的时代。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全世界都洋溢着乐观情绪与触手可及的满足感,人们都沉浸在新美好时代虚幻的泡沫中。

新邦德街175号一切如旧,楼顶端的两面旗帜、遮阳棚、门童的制服依然是波若弗瓦标志性的经典红,但店铺已经易主了。



*尝试着做了一下London fog,超级简单却很好喝:伯爵茶+香草糖浆+牛奶,有奶泡的更佳。试了两种茶:whittard的袋装伯爵红茶与铁罐装的英式玫瑰红茶,还是前者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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